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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鲁丝院教字〔2012〕43号 2012-12-25)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3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鲁丝院教字〔2012〕43号  2012-12-25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精品课程建设,优化教学资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课程建设要紧紧围绕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以推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现有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团队课程建设意识,整合优质教学资源,革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教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

    二、建设原则

按照国家级精品课程要求建设。以省级精品课程为引领,院级网络课程为支撑,广泛发动,过程跟踪,质量优先,重在应用。鼓励各专业联合申报,对于联合申报条件不成熟但建设成效突出的课程,允许单门申报。单门申报的课程必须是院级优质网络课程;联合申报的课程,必须是同专业经过整合优化的3-5门核心课程,且至少有半数课程是院级优质网络课程。

    三、建设目标

建立起院级、省级两级精品课程体系。每年立项建设10-15门院级精品课程,到2015年,争取院级精品课程达75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达30门以上。

    四、立项建设与评审推荐

精品课程建设工程分四个步骤:第一步,组织课程改革以及网络课程的建设;第二步,组织院级优质网络课程的立项与建设;第三步,组织院级精品课程(群)的立项与建设;第四步,组织省级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及建设。学院在每年5月份评选院级精品课程,确定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对象;每年12月份评院级优质网络课程。

(一)网络课程建设

1.建设范围

每门课程,都要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网络课程的目的,是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平台。

2.建设内容

网络课程中,应包括电子版教材、课程标准、教案、课件、视频、教学素材、典型案例、例题习题、参考书推荐、相关网站推荐、学习方法及经验介绍、师生交流栏目、学生自测栏目等。

(二)院级优质网络课程的立项

1.系部初评。各系在学院评选优质网络课程前,要对本系网络课程进行轮评,推荐建设成效好的课程参加院级优质网络课程的评选。

2.学院评选。学院组织评委对各系推荐的网络课程进行评选,在全院范围内选出资源丰富、界面友好、使用率高的课程,授予“院级优质网络课程”,进行立项建设。

(三)院级精品课程(群)的立项

1.申报范围

凡院级优质网络课程都可申报院级精品课程。若某专业需联合申报精品课程群,允许1-2门课程不在院级优质网络课程范围内。

2.立项程序

1)系部组织各专业在网络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精品课程的建设及初评,择优推荐,参加院级精品课程评选。

2)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系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课程进行“院级精品课程”立项并建设。

3.评审标准

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精品课程评审的最新标准。

    (四)省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和推荐

省级精品课程在院级精品课程中按评审成绩和年度复核成绩择优推荐。

在申报过程中,所使用的表格,参照当年上级主管部门精品课程申报通知,由教务科研处统一提供。

    五、项目管理

    (一)组织领导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进行。教务科研处是该项工作的组织部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系部对本系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负有领导和督促责任。

    (二)过程监控

1.精品课程立项建设期间实行目标管理。批准立项后,制定建设目标规划,每学期教务科研处、系部依据课程阶段建设目标督查2次,年末教学委员会进行评估检查。凡督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精品课程立项建设资格。

2.院级精品课程实行滚动式管理,有效期为3年,并以3年为一个阶段进行复评。复评合格者,继续享有“院级精品课程”称号;复评不合格者取消“院级精品课程”资格,并予以全院通报。

    (三)知识产权

院级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其上网内容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属于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应免费向全院师生开放。授课教师需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任何侵权行为,由课程组教师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经费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实行预算管理,列入系部预算,院级精品课程每门5,000元,省级精品课程每门10,000元,经费从系部经费中拨付,专款专用。精品课程立项后,课程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建设的任务及进度要求向系部申请建设经费。具体申请和使用方法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根据《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科研、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学院还将对精品课程团队给予资金奖励。

    (五)纪律

精品课程评选过程中,申报人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全院通报批评或取消参评资格的处理,并暂停该系下一次课程立项资格;有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本方案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