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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鲁轻院字〔2016〕39号 2016-6-20)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5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鲁轻院字〔2016〕39号 2016-6-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对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提高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目的是面向全体学生,全体教师参与,补齐人才培养短板,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提升学院办学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度。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牢固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有效突破口,作为大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面向全体。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体教师参与,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面向全程。补齐培养短板,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教师的教育教学中,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

(三)面向未来。促进学生当前发展与终身发展相结合,构建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长效机制。

四、总体目标

2017年,初步建立起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及课程标准,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分制管理,建立起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考核办法、教师创新创业执教能力评价办法。到2020年,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学生显著增加,基本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学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五、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人才培养目标,依据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学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和课程标准,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纳入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2.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人才培养方案定期修订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从2016年起,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制定就业指导课改革方案,将大学生创业教育内容分离,作为单独课程开设,并加大教学课时;面向全体学生分层分类开设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发挥“淄博创业大学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创业学院”平台作用,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展SYB系统培训和创业实训,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与北京中清研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创新创业课程资源库,力争成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3.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学院、行业、企业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注重创意设计人才培养。企业订单班、校企共建二级学院,做到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教材、开发课程。打通相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专业的交叉课程。建立跨院系、跨专业,联合行业企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制。

4.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培养学生的思辨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教师要把最新学术发展、技术研发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着力为学生量身定做个性化教学模式。积极采用面试、实践操作、论文、作品等多元化考核方式,试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考察学生学习过程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元考核方式转变。

5.完善学分制管理。2016年年底前,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的创新实验、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研发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科学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情况。2020年前,完善学分制管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至基本修业年限的2倍,允许学生根据需要与学院协商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学院支持其跨学科专业修读课程或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6.完善创新创业竞赛机制。2016年,制定学院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开展校内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积极参加校外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将参赛情况纳入各系年终考核内容。

(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实训中心建设,拓展功能,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全天候免费向师生开放,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到2018年,每个系建成2-3个创客空间;加强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内涵建设,充分发掘好、利用好、发挥好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在实习实训、创意设计、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以校企合作育人为主要目的,充分利用学院资本、设备、技术参与创投,采取议标形式确定合作对象和合同条款。“十三五”期间,争创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

2.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践中心建设。充分整合校内场地资源,盘活改造其他闲置场所,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践中心场地设施,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入驻项目管理和运行,建立评估检查办法,实行淘汰退出机制。支持符合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依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手续,并对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指导。

(三)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全员培训制度,制定就业创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选派教师参加校外就业创业指导资格培训,年培训教师每系2--3人。建立校内创业导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制度,力争校内专职创业导师均具有1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或自主创业经验。细化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将行业企业任职或兼职经历作为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和创业导师的必要条件。至2020年,系内专任教师取得就业、创业资格证数与本系学生数之比小于1:100。

2.加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选聘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到校兼任创新创业导师,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与调整机制。至2020年,校内创新创业教师与外聘创新创业教师比例达到1:1。

3.建立健全教师创新创业激励机制。2016年,学院出台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专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机制。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执教能力考核,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为主要标志,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对业绩突出的教师,单定政策、单列经费,重点激励支持。完善教师工作成果认定办法,将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将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与专业领域业绩成果同等对待。落实高校科技成果“三权”下放及成果转化收益比例、股权激励、绩效激励等政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在职创新创业。积极培育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四)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政策保障及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创新创业教育具体管理机构。规范“淄博创业大学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创业学院”的管理和运行,在制度、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条件保障。

2.拓宽资金支持渠道。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并安排资金,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竞赛、创业培训等活动开展。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积极争取社会、企业对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和创业项目的资金支持。

3.优化服务指导体系。梳理并汇编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工商、融资、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通过网络、讲座、宣传栏等途径和方式,立体化、全方位向师生发布、解读相关政策。建立在校和毕业三年内学生就业创业信息跟踪系统。

4.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大力宣传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积极学习借鉴有关高校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宣传校内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先进典型和经验,在相关评优评先活动中加大对创新创业优秀师生的倾斜力度,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重奖成功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6年6月20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安排及要求

1

制订学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和课程标准,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纳入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教务科研处

各系

20176月份前完成

并持续推进。

2

建立人才培养方案定期修订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教务科研处

2016年底前完成,持续推进

3

从2016年起,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教务科研处

就业指导中心

按年度组织实施。

4

制定就业指导课改革方案,将大学生创业教育内容分离,作为单独课程开设,并加大教学课时;

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底前完成

5

面向全体学生分层分类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

教务科研处

各系

2017年起实施

6

发挥“淄博创业大学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创业学院”平台作用,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展SYB系统培训和创业实训,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

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起组织实施,

并按年度持续推进。

7

与北京中清研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创新创业课程资源库,力争成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教务科研处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16年开始,持续推进

8

企业订单班、校企共建二级学院,做到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教材、开发课程。

教务科研处

各系

2016级新生开始实施,并持续推进。

9

打通相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专业的交叉课程。

各系

做好前期研讨,2017年实施。

10

建立跨院系、跨专业,联合行业企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制。

教务科研处

各系

做好前期研讨,2017年组织实施。

11

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着力为学生量身定做个性化教学模式,积极采用面试、实践操作、论文、作品等多元化考核方式,试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考察学生学习过程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元考核方式转变。

教务科研处

各系

2016年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12

2016年年底前,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的创新实验、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研发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科学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情况。

教务科研处

各系

按年度组织实施

13

2020年前,完善学分制管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至基本修业年限的2倍,允许学生根据需要与学院协商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学院支持其跨学科专业修读课程或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教务科研处

做好前期调研论证,2020年前制定管理办法

14

2016年,制定学院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开展校内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积极参加校外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将参赛情况纳入各系年终考核内容。

教务科研处

就业指导中心

各系

按年度组织实施

15

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实训中心建设,拓展功能,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全天候免费向师生开放,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到2018年,每个系建成2-3个创客空间。

教务科研处

各系

2016年底前制定建设方案。各系组织实施。

16

充分发掘好、利用好、发挥好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在实习实训、创意设计、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各系

20169月份前制定工作方案,并按年度持续推进。

17

以校企合作育人为主要目的,充分利用学院资本、设备、技术参与创投,采取议标形式确定合作对象和合同条款。“十三五”期间,争创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

教务科研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各系

持续推进

18

充分整合校内场地资源,盘活改造其他闲置场所,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践中心场地设施,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入驻项目管理和运行建立评估检查办法,实行淘汰退出机制。

就业指导中心

后勤处

2016年底前完善相关办法,按年度组织实施

19

支持符合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依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手续,并对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指导。

就业指导中心

持续推进

20

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全员培训制度,制定就业创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选派教师参加校外就业创业指导资格培训,年培训教师每系2--3人。

就业指导中心

各系

按年度组织实施

21

建立校内创业导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制度,力争校内专职创业导师均具有1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或自主创业经验。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按年度组织实施

22

细化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将行业企业任职或兼职经历作为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和创业导师的必要条件。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按年度组织实施

23

选聘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到校兼任创新创业导师,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与调整机制。至2020年,校内创新创业教师与外聘创新创业教师比例达到1:1。

就业指导中心各系

持续推进

24

2016年,学院出台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专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机制。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2016年出台指导意见,按年度组织实施。

25

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执教能力考核,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为主要标志,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对业绩突出的教师,单定政策、单列经费,重点激励支持。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2016年制定考核办法

26

完善教师工作成果认定办法,将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将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与专业领域业绩成果同等对待。落实高校科技成果“三权”下放及成果转化收益比例、股权激励、绩效激励等政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在职创新创业。积极培育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教务科研处

2016年底前。持续推进。

27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创新创业教育具体管理机构。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20166月份前完成

28

规范“淄博创业大学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创业学院”的管理和运行,在制度、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条件保障。

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底前制定管理办法,并持续推进

29

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并安排资金,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竞赛、创业培训等活动开展。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教务科研处

财务处

20176月份前前出台办法。

30

积极争取社会、企业对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和创业项目的资金支持。

就业指导中心

各系

持续推进

31

梳理并汇编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工商、融资、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通过网络、讲座、宣传栏等途径和方式,立体化、全方位向师生发布、解读相关政策。

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收集资料,20176月份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32

建立在校和毕业三年内学生就业创业信息跟踪系统。

就业指导中心、各系

2016年起按年度组织实施,

33

大力宣传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积极学习借鉴有关高校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宣传校内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先进典型和经验,在相关评优评先活动中加大对创新创业优秀师生的倾斜力度,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重奖成功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就业指导中心

持续推进

备注:责任部门中第一个是牵头部门,其他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